基督教要义阅读指引(第二卷八章45-50)
一、第八诫 不可偷盗 45-46
1、本诫的目的:神恨恶一切的不义,应当将各人所得的归给各人,尊重人的私产权。
2、遵守的原因:神是各种资源至高的分配者,所有偷盗的行为都是对神主权的挑战。
3、本诫消极面:禁止觊觎或以不正当手段夺取他人的财物。
4、本诫积极面:竭力帮助他人财产的安全,捍卫他人的权益,援助那些缺乏者。
5、我们的本分:殷勤劳力创造财富,常存知足之心。
二、第九诫 不可做假见证 47-48
1、本诫的目的:真理的神憎恶一切的谎言,我们必须毫无诡诈地以诚相待。
2、本诫消极面:禁止以诽谤或无据地指控陷害他人,无论是名誉或是财产。
3、本诫积极面:以诚实的话来维护邻舍的名誉和利益。
4、本诫延伸教训:不仅禁绝对他人讲贬损的谎言,也拒绝听他人诋毁第三者的恶语。
三、第十诫 不可贪恋 49-50
1、本诫的目的:神喜悦我们拥有爱的品格,除去一切与爱相背的不洁欲望。
2、本诫消极面:禁止让任何有害的贪欲侵蚀我们的心灵,以致邻舍受损。
3、本诫积极面:我们一切的所思所想,都当以邻舍的利益为念。
4、本诫的特质:神不仅关注我们外在的行为,他更关注我们内心的活动,心是所有问题的根源,所以当竭力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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