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凯勒:令早期教会与众不同的五个特点
在前三个世纪,基督徒受到的迫害比任何其他宗教团体都多。因为他们拒绝尊崇其他神,也不愿意敬拜皇帝,罗马社会认定基督徒过于排外、过于狭隘,是对社会秩序的威胁。
那么,如果基督徒那么令人反感,被排除在大众视野和商业活动之外,并经常遭到处死,为什么还有人成为基督徒?……是什么让基督教会如此与众不同?
第一,早期教会是多种族的,经历了跨越种族界限的团结,这是令人吃惊的。
请看对安提阿教会领导层的描述,这只是一个例子(使徒行传13章)。在整个使徒行传中,我们看到不同种族的人之间的显著合一。以弗所书第2章见证了种族合一作为福音的果实在基督徒中的重要性。
第二,早期教会是一个宽恕与和解的社区。
正如我们所说,基督徒经常被排斥和批评,但他们也受到积极的迫害,被监禁,被攻击,被杀害。然而,基督徒教导宽恕,不对对手进行报复。在一个耻辱和荣誉的文化中,复仇是众望所归的,所以基督徒的态度闻所未闻。基督徒不嘲笑或嘲弄他们的对手,更不用说用暴力报复他们了。
第三,早期教会以其对穷人和受苦者的热情而闻名。
虽然人们期望关心自己家庭或部落的穷人,但正如耶稣的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路加福音10:25-37)中所教导的那样,基督徒对所有穷人——甚至其他种族和宗教的穷人——的“滥情”帮助是前所未有的。在瘟疫期间,基督徒没有逃离城市,而是留下来照顾所有群体的病人和死亡者,最后往往以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代价。
第四,这是一个致力于生命神圣性的群体。
基督徒反对堕胎并不简单。堕胎是危险的,也是比较罕见的。一种更常见的做法被称为“婴儿暴露”(”infant exposure”)——把不受欢迎的婴儿被扔到垃圾堆上,要么任其死亡,要么任其被商人带去做奴隶和卖淫。基督徒拯救了这些婴儿并收留他们。
第五,这是一种反文化的性观念。
罗马文化坚持要求有社会地位的已婚妇女避免婚外性行为,但人们认为男人(甚至是已婚男人)与地位较低的人——奴隶、妓女和儿童发生性关系是正常的。这不仅是允许的,而且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这部分是因为在那个文化中,性总是被认为是一个人社会地位的表现。性爱主要被看作是一种单纯的生理欲望,是不可抗拒的。
当然,基督徒的性规范是不同的。教会禁止异性婚姻之外的任何性行为。但古老的、看似更“自由”的异教性行为最终让位于更严格的基督教规范,因为基督教性行为的“深层逻辑”如此不同。它认为性不只是一种食欲,而是一种将自己完全交给另一个人的方式,这样做是为了效法和联系在基督里牺牲了自己的神。它也更加平等,将所有人视为平等,拒绝性别和社会地位带来的双重标准。最后,基督教将性自控视为人类自由的行使,证明我们不只是欲望或命运的棋子。
爱的挑战
正是因为早期教会没有融入其周围的文化,而是用爱挑战它,所以基督教最终对其产生了如此大的影响。如果在今天进行相同的“社会项目”能否产生类似的效果?
来源:本文原刊载于2017年的《救赎主报告》,福音联盟网站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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