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阅读指引(第三卷 十四章7-11节)
假冒伪善者以及有名无实的基督徒都在神的咒诅之下(7-8)
7、义是关乎内心的!
神所看重的义,不单外在行为而已,更是关乎人的内心。因此一个与神疏远的罪人,因为他的内心没有神,所以无论他有着怎样的行为,都是神所憎恶的。除非人心先完全被洁净,否则的人无法行义。也就是说人唯有靠着基督,洗净内心的污秽,所行神所吩咐的事情才会被神所喜悦。
8、人和他的行为。
作者借由《以赛亚书》进一步论证人如果不敬畏神,无论献上什么样的贡物,看神看来都是污秽的。这里有一个步骤,那便是首先必须是人被神喜悦,其次人的行为才会被悦纳。而唯有借着信心,才能洁净人的心,所以行善的前提条件就是对神的信心。
一切重生的人都是唯因信称义(9-11)
9、此外,连真信徒都无法靠自己行善
当人借基督的义和神和好,被神称义后,神的圣灵就会居住在人的里面。人可以借着神的大能,不断治死自己的私欲,让人成圣。此时,虽然人做得还不够好,心里也有完全的圣洁,但是这样情况也可以帮助人看到自己的本相而谦卑下来。没人可以因行为称义,行为都会有不完美的地方,不应该有任何的自夸,反倒应该感到羞耻,从而促使人仰望基督。
10、自以为义的人尚未了解律法严厉的要求
人无法满足律法的要求。律法上所要求的义,不是一两件善行而已,而是要求人不断遵守律法。一旦人放了某个罪,那么这罪就足以抹去人所有纯洁的行为。因此我们只能够仰望神的怜悯。
11、信徒的义总是出于信心
作者强调两点,一是任何敬虔之人一切的行为,在神严厉的审判下都只配灭亡;二是就算有真的有人有某种完全的行为,这行为也会因为这人的罪而被削弱和玷污。
接着作者围着“人如何称义的问题”上予以讨论。作者和经院神学院共识是神救人脱离定罪的光景,之后借赦罪称人为义。不同之处在于,他们认为圣灵对人的更新,使人能遵守律法,而神正是因这些善行的公德称人为义。而作者认为,称义不在乎行为,而在乎人的信心。这是他们最为本质的区别。基督的死有着永恒的功效,即洁净、补赎、赎罪,也就是基督以完全的顺服遮盖了我们所有的罪。所以我们称义其实是因为信心,基督已经成就了一切,我们没有任何行为可以自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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