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阅读指引(第三卷22章1-6节)
二十二章 圣经对于拣选教义的证明
拣选并非出于神对人功德的预知,乃是出于万军之耶和华的计划(1-6)
1、比较拣选与对人功德的预知
对拣选的错误观点:以为神根据自己对人功德的预知而拣选人。祂拣选预先知道将配得恩典的人,又预定一切预先知道将会犯罪和亵渎祂的人灭亡。
加尔文所坚持的预定拣选的教义,是根据圣经的教导又是我们的经验所证明的。神有绝对的自由将自己的救恩赏赐给祂所喜悦的人,因为神拣选人的起因在乎祂自己。
举例说明:当基督还在马利亚的腹中还没有生下来,已经是上帝的独生子,配为天使的元首,显然不是因祂的义行,而是父神白白赐予祂这个尊荣。也正因为上帝在亚当所有子孙中找不到值得拣选的人,所以在基督里拣选并收养我们得永恒的基业,祂的拣选先于祂赏赐我们的恩典。
2、拣选虽先于创造,却非根据预知人的功德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经文已经很清楚地显示神的拣选不是根据人的功德,也表明只是拣选一部分的人,而非全部。经文也让我们看见,人所有美德都是人蒙拣选的结果,至于拣选的原因则是经文接下来所宣称的“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
3、拣选为了成为圣洁,而不是因为圣洁而蒙拣选
神拣选我们的目的既然是为了叫我们成为圣洁,就说明祂不可能是因为预知我们将会成为圣洁而拣选我们。这就驳斥了那种认为神并非因人得救之前的善行拣选人,而因祂预知人得救之后的善行拣选人的谬论。
神既然:“按着自己所预定的美意”而拣选,可见祂的拣选没有考虑人方面的因素。另外,神拣选人的目的既然是:“使自己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1:6),显明祂的拣选就是白白的恩典。事实是,除非神先怜悯我们,否则就没有任何值得神拣选的因素,因为祂在我们身上找不到任何得救前或得救后足以吸引祂的爱的善行。
4、《罗马书》9-11章以及类似经文
从罗马书可知,以色列人虽然都是与神立约的亚伯拉罕子孙,但其中仍然有许多在神的盟约之外。因为只有蒙神特殊拣选的,才领受神儿子的名分。
从雅各和以扫的例子就可以知道,他们还在母腹中时,神已经显明拣选的旨意。圣经明明地说,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是出于神的呼召,而非人的表现。
5、雅各和以扫的例子驳倒因行律法称义的辩论
兄弟两的差别不在乎他们的行为,乃在乎神的呼召,他两之间的区别是在未出生之前决定的。信徒的救恩唯独建立在拣选之上,不是人的行为所配得,而是来自神白白的呼召。
6、神拣选雅各并不是要赏赐他世俗的福分
除非我们将神赐给雅各长子的名分视为来世的祝福,否则就是虚空荒谬的福分。因为按着现世或肉体来说,雅各所经历更多的是患难、烦恼、悲惨的放逐及许多的苦难。所以,神借外在的福分证明属灵的祝福,以迦南地为将来天上居所的凭据。神以长子名分赐予雅各就是将之嫁接在基督身上,使他同享属灵的生命。
至于保罗所提神知道所预知的余数,乃是指亚伯拉罕后裔中神所分别出来隐藏的余数。神在一般的呼召中与亚伯拉罕所有后裔立约,但只有蒙受上帝特殊呼召成为圣洁百姓的人才是所谓的“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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