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恩日新 第247日
九月四日
文/保罗·区普
以上为吴海华姊妹朗读
罪不只是恶行,是内心的状况,导致恶行出现。所以单靠自己不能战胜罪。
在称为「登山宝训」(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的记载中,耶稣清楚地教导我们,罪关乎内心。但我们好像仍难相信、接受,反而坚持两个错误的想法:其一,罪仅仅是不好的行为——我们很希望这是事实,可能是觉得如果罪与性格本质无关,就看起来没有那么罪恶;又或者如果罪只关乎行为,就有机会靠己力解救自己——只要拼命操练自己,有系统地改善行为,就可能得以避离罪行。可惜,罪不仅关乎行为。
第二个错误想法是:罪主要源于外在影响,其次才是关乎内心。如果问那游乐场上的小男孩,为甚么打那小女孩?他可能不会起自己,而是将责任推卸给别人。我们不愿接受犯罪源头是在自己心里,都愿意相信自己比想像的更有仁义。
所以耶稣指正我们的误解,告诉我们罪是甚么,犯罪的原因是什么: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五 21-22)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五27-28)
基督的话是什么意思?祂不是要重订律法,而是讲解律法的原意。上帝律法的原意,是揭露人心的真相,因为罪总是先关乎内心,然后才是身体所付诸的行动。先有憎恨在心,然后会引发身体去伤害别人。先有欲念在心,然后才会犯奸淫。因此,基督的救恩至关重要。你什么都可以逃避,但逃避不了自己的心。唯有上帝的大恩,能救你脱离自我。
更多的信息和勉励:罗马书三章 9 至 20 节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 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 神。”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审判之下。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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