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诚为主 第46日
二月十五日
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
文/章伯斯
以上为吴海华姊妹朗读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罗14:7)
在神面前,你对别人的属灵光景负有责任,这一点你想过吗?比方说,如果我暗地里远离神,周围之人便要受苦。因为我们“一同坐在天上”(弗2:6),“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林前 12:26)。如果你对肉体的私欲、思想的马虎、道德的麻木和灵里的软弱有丝毫包容,那么与你接触的每一个人都要受苦。或许你会问:“这么高的标准,谁能承担呢?”“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林后3:5),而且单单出于神自己。
“你们就必……作我的见证。”(徒1:8)有多少人愿意把每一分精力、智力、德力、灵力都为耶稣基督而摆上呢?这才是神用“见证”这两个字的意思。然而这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有耐心。神为什么把我们留在地上?难道只是为了要让我们得救,让我们成圣吗?当然不是——是要让我们为他而活。为了他,我愿意成为擘开的饼、倒出的酒吗?我愿意被剥夺一切,完全放弃立场,只为使万民成为耶稣基督的门徒吗?我以待奉神的人生来对神无法言喻的救恩表达感谢。 千万不要忘了,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被神弃置的银子。“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7)
祈祷:为着祢的说话,我赞美祢。我何其认清我所领受到的,绝不是祢的严苛,却全然是祢的慈爱。愿祢向我所施的慈爱、温柔与忍耐,能够透过我向其他人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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