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诚为主 第69日
三月十日
言传身教
文/章伯斯
以上为吴海华姊妹朗读
务要传道(提后4:2)
我们得救不只是要成为神手中的器皿,更是要成为祂的儿女。祂没有把我们变成信仰的中介,而是把我们变成信仰的信差。因此,这“信息”必须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神子本身就是神的信息:“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6:63)所以,身为祂的门徒,我们的生命就该是这信息的神圣例证。如果有人叫尚未得救的人去服待,按着本能他们也可以。然而,要成为神信息的神圣例证,就必须深知自己有罪而心碎,被圣灵充满而受洗,被神征服以至于降服他旨意。 作见证跟传道不同。传道人必须领受神呼召,并且决心用全力去宣扬神真理。神要带领我们超越自己对于人生的抱负和理想,按着他的旨意来塑造我们的生命,就像五旬节后他在门徒身上所动的工一样。五旬节的目的不是要教导门徒什么知识,而是要让这信息能够具体地呈现在门徒身上,好让他们真正成为神有血有肉的“信息”——“你们……作我的见证。”(徒1:8) 分享信息时,让神在你身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吧。神的信息在让别人得自由之前,必须先让你得自由。接下来就让神“把你的话语点燃”,用你的经历见证祂的荣耀吧。
祈祷:无所不知的主神,求祢在今天将智慧赐给我,让我的敬拜、正确的行为都能讨祢的喜悦。主啊,求祢在祢的完全和美善中,不断向我述说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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