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诚为主 第133日
五月十三日|良心无亏的习惯
文/章伯斯
以上为吴海华姊妹朗读
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24:16)
神的诫命其实是对我们这些里面有耶稣生命之人颁布的。因此,就人性来说,即便神子已经逐渐成形在我们心里(参加4:19),他的诫命依旧很难遵守。可一旦我们开始顺服,就有天上而来的能力,这些诫命就会变得容易。
良心是我们里面那股紧贴着最高标竿,不断提醒我们当如何行的力量。良心是灵魂的眼睛,如果不是在寻找神,那就是在寻找人所以为的最高标竿。人不同,良心也不同。如果我持续把神的标准摆在面前,我的良心会不断引导我,带我来到神完美的律法面前,让神指引我该如何行。但问题在于,我愿意顺服吗?我必须保持良心敏锐,行事为人才不会得罪神、得罪人。我理当与耶稣融为一体,好让我的心在每个景况下都能更新,迅速“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
再琐碎的细节,神都乐意引导我们。但我的耳朵是否敏锐,能否听到圣灵温柔的细语,让我知道该如何行呢?“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弗4:30)神对人说话的方式,不是雷鸣闪电,而是轻声细语,一个不小心就忽略过去了。唯一保持良心对神敏锐的办法,就是养成向神敞开的习惯。想到要跟神争论的时候,立刻停止。不要问“为什么我不能这么做”,你这么问就已经走上岔路了。当良心发声的时候,不要去争论。你若让一件事拦阻了你与神在隐密处的交通,那就太冒险了。不管是什么,放下它吧!要常保持良心清明。
祈祷:主啊,求祢抚摸我,让我生命的堤岸沐浴爱祢所赐的平安中,我便充满了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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