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阅读指引(第三卷 十一章13-20节)
反驳经院神学家的教导:善行使人称义
13.因信称义以及因行律法称义
加尔文指出,因信称义与因律法称义截然不同,如保罗在圣经中所说的,人若想获得基督的义,就必须弃绝自己的义,律法称义的观念使人自夸,唯有信心除掉人的自夸。我们是领受恩典的人,若是出于行为那得奖赏就是应得的而不算恩典,出于恩典的义完全出于信心。
14.重生之人的善行也无法使他们称义
还有人会说,人是因信心和行为称义的,只要这些行为不是自己的,而是基督的恩赐和重生的结果。加尔文指出,就连属灵的行为,也不是使人称义的因素,即使属灵的族长有极其美好的行为,都不足以使他在神面前称义。
15.天主教将恩典与善行混为一谈
大多数天主教徒或经院神学家都在这教义上有两方面错误:一方面称信心是在神面前怀着毫无指责的良心,等候神赏赐他们功德,另一方面他们将称义之恩定义为圣灵帮助人行善,而不是神白白归给人义。
16.圣经对称义的教导
当圣经谈到从信心而来的义时,指的是要弃绝自己的功德,仰望神的怜悯和基督完美的善行。神知道人完全没有善行,人的悲惨光景触发了神的怜悯,恩待人完全出于神的主动,神使罪人感受到祂的良善并对自己的善绝望,确信救恩完全来自神的怜悯,认识到是基督的义在神的面前替他代求,在十字架上赦免他的罪,并称他为义。
17.保罗对信心之义和律法之义的教导
信心之所以使人称义,是因为信心接受福音提供给人的义。保罗将福音和律法做对比,“人行律法就因此活着,但唯有出于信心的义使人得救,只要口里认耶稣是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保罗也将神的应许与律法做对比,“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福音的应许是白白、完全依靠神的怜悯。
18.称义不是回报人的善行,而是神白白的恩赐
保罗还说到“没有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义人必因信得生。”福音的的义与行为无关,完全在乎神的怜悯,就如圣经上所教导的,亚伯拉罕毫无自夸的根据,因他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保罗同样说到,“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之所以将律法排除在外,就证明律法不能使我们称义。
19.唯独借着信心
很多人因为圣经多处的教导不敢不承认人因信称义,但却否认唯独借着信心。加尔文引用保罗的话“除非信心是神白白的赏赐,否则就不是信心”指出,白白的赏赐无法与行为共存,若福音向我们启示义,这义必定是完整、完全的义,但他们拒绝“唯独”这个词,完全弃绝行为正同时表明一切出于信心,“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律法是惹动愤怒的”而不是称义的。
20.律法上的行为
既然谈到唯独因信称义,那律法上的行为是否没有价值了呢?加尔文指出,行为的价值来自神对这些行为的喜悦,而不是行为本身的价值,谁敢在神面前称许自己的行为,要求奖赏,除非神自己称许应许,所以这完全出于神的良善,因此,行为有价值是因借着这些行为,表达了人对神的顺服,信心并不是因使人生发仁爱而使人称义,信心反而因使我们与基督的义有份而使我们称义。所以称信为义,是因为这信是出于神白白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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