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阅读指引(第三卷22章7-11节)
反驳反对拣选之根据的人,这也是弃绝的根据(7-11)
7、基督对拣选的见证
在《约翰福音》6章37-39节,耶稣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
这段经文提醒我们:父神的赐福是我们蒙基督保守的起因。因为我们是被父拣选的,所以我们就必到耶稣那里去,我们也必不会失落。简言之,神出于白白收养之恩,将儿子的名分赐给他所喜悦的人,然而这拣选的起因完全在乎他自己,因他喜悦照自己隐秘的旨意行万事。
8、教父们(尤其是奥古斯丁)对神“预知”的解释
奥安波罗修、奥利金以及哲罗姆认为:神照他所预知的人会善用他的恩典,而将这恩典分配给人。
然而,奥古斯丁根据圣经反对这样的观念。奥古斯丁认为,神拣选我们,不是因为他预先知道我们会相信他,乃是因为他爱和怜悯我们。正如他的原话所说:“神的恩典并不是寻找配得蒙拣选的人,而是使他所拣选之人的行为与这恩典相称。”
9、神白白的恩典使人有善行,难道神的拣选不是根据神对这些人善行的“预知”吗?
托马斯·阿奎那认为:神因他选民的功德预定他们得荣耀,神预定施恩给他们,使他们应得荣耀。然而,这是错误的。虽然预定得荣耀是最终的结果,但这一切的起点是上帝预定赐给某些人恩典。神的恩典并不是基于人的行为或功德,而是出于神的无条件的爱和选择。因此,预定得荣耀的原因实际上是神选择先赐予恩典,只有通过接受恩典,人们才能最终得荣耀。
10、神的呼召是普遍性的,拣选则是特殊的
神的呼召是普遍性的,指向神借讲道呼召所有的人悔改和相信福音。神的呼召是普遍的,它向所有人发出,神希望所有人都能悔改并接受祂的救恩。
神的拣选是特殊的,指向神没有将悔改和信心赐给所有人,乃是单单赐给他所拣选的人。神的拣选是特别的、有限的,只对那些神在预定中选择的人有效。
11、弃绝同样也不是根据人的行为,乃是根据神的旨意
神拣选雅各,不拣选以扫,不是因为他们的行为,乃是根据他自己的旨意。因为在善恶还没有分出来时,神就拣选了雅各,这就证明神预定的根基不在乎行为。
在《罗马书》9章18节,圣经说:“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由此可见,保罗将怜悯和刚硬都归在神的预旨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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