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诚为主 第10日
一月十日
眼睛得开
文/章伯斯
以上为吴海华姊妹朗读
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得蒙赦罪。(徒26:17-18)
这段经文是新约中耶稣门徒传递的核心信息。 神主权恩典的首要之工,一言以蔽之,即要叫他们⋯⋯得蒙赦罪。基督徒失败的原因通常都是从未领受过任何东西。而一个人得救的记号就在于他从耶稣基督领受了某样东西。我们作为主的工人,责任就是使人眼睛得开,弃暗投明。然而,这还不能算救恩,只是回转,只是一个觉醒之人的努力而已。我说大多数所谓基督徒的生命都仅止于此,这话不算太过分。因为他们的眼睛虽然打开,但却还没领受到任何东西。回转不等于重生。
今天很多人传讲信息时忽略了这一点。当人重生时,他知道那是因为他从全能的神那里领受了什么礼物,而不是自己做了什么决定。人可以发誓、许愿,甚至可以贯彻到底,然而这些却都不是救恩。救恩意味着我们被带到了一个地步,可以靠着耶稣基督的权柄,从神那里领受罪得赦免的礼物。
接着才是神其次的恩典大工——“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0:32;26:18)。在成圣的过程中,重生之人刻意放下主权,把自己交给耶稣基督,全然投入神赐福他人的心意上。
祈祷:主啊,求祢赐我更亲切和更美善的品性;赐给我属灵的恩赐,和对别人全然忍耐的生命。祢的美善将这一切彰显了,主啊,只要我被祢充满,我的祈求便成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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