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诚为主 第271日
九月二十八日|『去』的同心
文/章伯斯
以上为吴海华姊妹朗读
耶稣……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你还要来跟从我。”(可10:21)
这位富有的少年官渴望完美,他看见了耶稣基督就想要学祂。但主呼召门徒的时候,没有把圣洁与否当作是首要条件。祂最在乎的是门徒能不能放下一切与祂同心,眼中除了耶稣再无其他。《路加福音》14:26与救恩无关,也与成圣无关,但却与能否跟耶稣同心密切相关。去之前必须无条件地与耶稣同心,放下一切,完完全全降服于耶稣才行。这个道理很少人懂。
“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可10:21)耶稣也这样看过你吗?祂这一看就是要你砍断对任何人、事的牵绊。祂这一看就是要转化、刺透,并且俘虏你的心。主耶稣眼光所到之处,你的心就向着神柔软。反过来说,你之所以刚愎自用、坚持己路,总是觉得别人错、自己对,那都是因为你生命中还有好大一部分没被耶稣看过,没被耶稣转化过。
“你还缺少一件……”在耶稣眼中,与祂合一、与祂中间再无拦阻,这才是唯一的善事。
“去变卖你所有的……”你必须倒空自己,谦卑下来,直到自己除了一条命之外再无其他为止。你必须抛下一切财产,不是为了得救(因为只有完全信靠耶稣基督才能得救),而是为了跟随耶稣。“你还要来跟从我。”这正是祂所走过的路。
祈祷:主啊,我完完全全地来到祢面前。我感到自己全然地需要祢,我只等候祢向我说话,此外我还能向祢说什么呢?正如沙漠的沙粒静卧在阳光之下,让我也在祢面前坦然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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